惠州博罗:虚假广告引纠纷,检察建议助推广告业健康发展!

hzqadmin 阅读:13 2024-08-19 20:19:40 评论:0

身体健康是人们长久以来的追求,而运动是促成身体健康的方式之一,现代人囿于种种原因难以经常性的在室外进行体育运动,于是健身房便应运而生,为人们提供便利的体育运动环境。但随之而来的健身房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对消费者造成困扰,甚至引发一系列纠纷。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博罗县某公司以“4000平方米奢华健身房”“恒温游泳池”等噱头向社会公众发布广告,为自己即将开业的游泳健身店造势,许多群众基于此向该公司购买了含健身、游泳项目的会员卡。在该游泳健身店开业后,购买了会员卡的消费者发现该健身房的面积与广告宣传不符,亦没有承诺的游泳池,由此引发纠纷。

2022年6月中旬,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公司发布的广告内容为虚假广告。2023年7月中旬,博罗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博罗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后,博罗县检察院依法将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以虚假广告罪起诉至博罗县人民法院,近日,博罗县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对李某犯虚假广告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检察履职:

博罗县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李某虚假广告罪一案中,发现对于已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广告,消费者基于对广告发布者的信赖或其他因素,往往不会或难以进一步判断该广告的真实性,因此,广告发布前的环节便尤为重要。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博罗县广告业的健康发展,博罗县检察院分别向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及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加强对广告设计、制作、审查、发布各环节的监管;加强人员的合规培训,切实提高广告规范化制作以及合法性、真实性审查的能力。同时,建议执法部门对博罗县辖区内的广告行业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整治违反法律、法规的广告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广告行业的良好秩序。相关单位收到后,高度重视,迅速整改整治,采取多种措施,消除监管盲区,全方位提升广告业合规经营水平。

接下来,博罗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保民生、护民利、解民忧作为工作重点,聚焦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领域,用心用情办好案,且不止于办案,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延伸案件深度,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来源:博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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